根据《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文财监〔2018〕8号)要求,砚山县财政局将对县内12个部门、乡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经财政局班子会议决定,向社会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通过随机抽查系统进行抽取,被检查对象为以下单位、部门:
1、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3、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4、砚山县森林公安局;5、砚山县委党校;6、砚山县档案局;7、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组织部;8、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砚山县委员会;9、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10、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砚山县平远镇;12、砚山县者腊乡
检查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中央、省、州、县除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外的其他所有财政专项资金。
二、检查重点
1.专项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滞留资金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有无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规定。
3.补助对象的基本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建立相关台账。
三、检查时间
2018年7月26日至8月15日
四、聘请的中介机构范围及条件
(一)聘请范围
入驻或者入围文山州范围内连续执业五年以上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检查选聘二家事务所。
(二)聘请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熟悉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3.注册会计师2人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十人以上。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并在承担相关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上一年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五、聘请合同价格
拟定服务合同价格基数为6万元(¥60000元),第一合同段3万元,检查单位: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砚山县森林公安局、砚山县委党校、砚山县民展和改革局、砚山县平远镇。第二合同段3万元,检查单位: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砚山县档案局、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组织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砚山县委员会、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砚山县者腊乡。服务价格合同价格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会计事务所可高于基数10%以内报价,也可以低于基数报价。我局将以最低报价单位作购买服务对象。如果报价一致,将通过随机系统随机抽取确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3日。有意者,请在期限内报名,过期不候。报名时请填送《砚山县财政局购买服务检查报名表》。
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0876-3127818;15198644028
邮箱:1138135816@qq.com
砚山县财政局 ?
2018年7月19日
砚山县财政局购买服务检查报名表
会计师事 务所名称 | ? |
会计师事 务所简介 | ? |
报价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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