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2018年河(湖)长制考核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砚河组〔2018〕5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河(湖)长制考核任务,砚山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7月分组分批次对砚山县河(湖)长制的砚山县地表水主要控制断面维摩乡古登寨、浴仙湖、差黑海监测点开展24项指标监测、对砚山县水功能区回龙坝水库开展28项指标监测、行政区界及跨界断面的清水江(维摩乡阿革卡下寨村)开展25项指标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点回龙水库、路德水库开展31项指标监测,听湖水库、新民水库开展31项指标监测、入河排污口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19项指标监测。通过监测,为河(湖)长制考核提供了客观、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