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8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表十二:政府采购表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盘龙乡共设机构1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二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整村推进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生产自主权。三是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四是抓实脱贫攻坚,确保全乡贫困人口2018年如期实现脱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5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6.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6.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6.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6.79万元(本级财力1456.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56.7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5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1.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2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8万元;农林水支出233.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56.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56.7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社保基数上调,随即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预算变动。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3.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4.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4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14.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9.56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各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42万元,增加35.42%,增加原因是2017年购置了森林防火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27万元,其中办公费100.73万元,工会经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70万元,公务用车平台经费2.3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