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砚山县林业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认真执行;组织指导全县林权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初审。
(二)组织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指导实施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负责造林绿化的初级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好石漠化治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统计,组织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益林,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火,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林产品检验检疫工作。
(五)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
(六)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林区稳定。
(七)做好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八)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做好退耕还林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和开发利用,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九)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计划,指导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指导对林业专业人才和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3年林业重点工作任务
(一)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政执法工作,坚持以法兴林,依法治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做好森林资源的分类管理工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低效林改造工作。2013年实施的低效林改造任务是2012年度上级下达的1万亩。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日”和“爱鸟周”科普宣传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五)推进林业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林改后续服务工作和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
(六)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2013年我县营造林计划任务12.853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9万亩,封山育林2.9537万亩。积极做好苗木准备和营造林工作。
(八)农村能源建设。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任务2000套、新建农村沼气池500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