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焘等委员:
您们在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二期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提案”,已转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须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报经砚山县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用地后,方能开展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收储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8日? ?
(联系单位及电话: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0876—305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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