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脱贫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为了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企业盈利、集体发展、农民致富三赢局面,砚山县林业局认真研究,注重特色创新,探索出了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村委会+企业”模式,牵头为挂钩扶贫的倮可者村委会引入砚山县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2018年7月4日,双方在倮可者村委会签订脱贫合作协议。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约定:砚山县翰林木业有限公司每年向倮可者村委会支付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作为倮可者村委会村集体收入;倮可者村委会应积极主动为砚山县翰林木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提供劳动力,保证每年向公司输送10-50名建档立卡户或者农民工,并负责引导和教育好输送的劳动力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积极主动维护好企群关系。


图为翰林木业代表与倮可者村委签订集体经济脱贫合同
随着脱贫合同的签订,一是将进一步壮大我局挂钩扶贫的维摩乡倮可者村委会村集体经济;二是实现村兴民富,企业发展双丰收。村集体不仅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还能为企业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三是企业为村集体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而且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将解决部分困难建档立卡户的生计问题。此项举措有效破解了村集体发展的瓶颈,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带动建档立卡户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