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22日督察组到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路德两座水库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经过七天集中整治,各项整改事项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砚山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督察,于5月22日当晚,县委常委会听取了政府对现场督查情况的专题汇报,就督查组现场发现问题及我县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5月23日上午,县政府及时将存在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时限。5月29日,县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今后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的整改措施的完善和工作推进时序要求,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部门联动,立行立改。针对国家督察组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于督查组反馈问题三天内增设了回龙、路德水库保护区地理界标20块,对一级保护区水面违章停泊有一艘机动船实施坼除,完成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示不完整和一级保护区水面违章停泊有一艘机动船的问题;七天内2次对一、二级保护区内2栋违规在建建筑实施坼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中。
通过这次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整治,全县上下对自身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按照国家督查组对我县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对《砚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优化责任部门,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合力,为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